K Wave Media獲得 10 億美元資本額度,助力其比特幣財資戰略
K Wave Media (NASDAQ: KWM) 獲得 10 億美元資本額度,助力其比特幣財資戰略,并宣布與 Anson Funds 達成 5 億美元可轉換債券協議
紐約和韓國首爾, July 11, 2025 (GLOBE NEWSWIRE) -- 作為首家將韓國文化內容與以比特幣為核心的公司財資管理模式相結合的納斯達克上市公司,K Wave Media Inc. (NASDAQ: KWM)(以下簡稱“K Wave”或“公司”)今日宣布與 Anson Funds 達成一項可轉換債券協議。根據協議,Anson 將提供高達 5 億美元的融資支持,K Wave 則承諾將至少 80% 的凈籌資金額用于購買比特幣 (BTC)。首期交易將依據證券購買協議,向 Anson Investments Master Fund LP 及 Anson East Master Fund LP 發行并出售 1,500 萬美元高級擔保可轉換票據及認股權證。
此前,公司已宣布與 Bitcoin Strategic Reserve 達成了 5 億美元的備用股權購買協議(SEPA),此項交易使公司資金庫戰略總資本儲備達 10 億美元。
隨著計劃的實施,KWM 已完成首次購入 “88” 枚比特幣。“88” 在亞洲文化中被普遍視為財富與成功的象征,此舉彰顯公司對比特幣作為優質長期投資標的的堅定信心。公司將持續積極、透明地大幅增持比特幣,踐行比特幣貨幣原則,融入全球鏈上企業儲備發展浪潮。
K Wave Media 首席執行官 Ted Kim 表示:“我們堅信,此融資架構將助力我們執行全球最具雄心的企業比特幣增持戰略, 我們的目標十分明確:在保障投資者高度協同及資金披露完全透明的前提下,盡快實現10,000枚比特幣儲備規模。同時,現有韓國文化內容業務將受益于此比特幣驅動戰略——我們正積極探索創新模式,讓全球粉絲通過比特幣參與、消費乃至投資我們的優質影視內容。”
Anson 首席執行官 Amin Nathoo 表示:“K Wave 卓越的管理團隊在韓國文化內容與比特幣資金儲備領域的戰略執行力令人振奮,我們期待此次合作。”
KWM 模式將式融合資本市場運作與文化共鳴。公司以前瞻性媒體平臺為依托錨定比特幣,旨在開辟投資者參與及全球互動新路徑,引領 Web3 經濟發展。
D. Boral Capital LLC 擔任此次發行的獨家配售代理。
本次發行證券依據經修訂的《1933 年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豁免注冊條款進行,適用《證券法》第 4 (a) (2) 條非公開發行豁免及 D 條例 506 規則,并遵循各州相關豁免條例。
本新聞稿不構成證券出售要約或購買邀約,亦不得在任何未經證券法注冊或資格認證的州或司法轄區進行證券銷售——在此類州或司法轄區,依據證券法規定,于注冊或資格認證前發出要約、邀約或銷售均屬非法行為。
與 Anson Funds 交易的相關信息:
證券購買協議:
根據《購買協議》條款,公司計劃通過非公開發行向認購方出售本金總額 15,789,473.68 美元的高級擔保可轉換票據("票據")及可認購 4,312,180 股無面值普通股(“普通股”)的認股權證(“認股權證”),總交易額 1,500 萬美元。經雙方同意且滿足《購買協議》附加交割條件后,公司可向認購方分批次增發票據及認股權證,累計融資總額最高達 5 億美元(含首期交割收益)。
本次發行的首批總籌資金額為 1500 萬美元,該金額尚未扣除公司需支付的承銷代理費用及其他相關發行開支。根據購買協議,公司須將票據及認股權證銷售所得凈收益的至少 80% 專門用于購買比特幣 (BTC)。
債券:
票據到期日為 2027 年 7 月 3 日,屆時需償付全部本金及應計利息。票據在正常情況下不計息,但如發生違約事件(具體定義見票據條款),則將按年利率 12% 計息,并于到期日一次性支付利息。此外,任何根據票據條款應支付但逾期未付的應計利息,將按年利率 12% 加收滯納金。
持票人可隨時按每股 4.40 美元的初始轉股價(遵循票據常規調整條款)將票據本金及應計利息轉換為普通股。
票據轉換所得普通股將依據《登記權協議》條款注冊為可轉售證券。
認股權證:
認股權證賦予持有人認購最多 143,739,293 股普通股的權利,初始行權價為每股 3.6616 美元(遵循權證常規調整條款),可立即行權且有效期至發行日起第五周年。
認股權證行權所得普通股將依據《登記權協議》條款注冊為可轉售證券。
關于 K Wave Media(納斯達克代碼:KWM):
K Wave Media 正在開創一種以比特幣為基礎的企業財資管理模式,同時依托韓國娛樂的全球影響力不斷拓展業務。通過戰略性配置比特幣、原創內容及消費品牌資產,KWM 正在重新定義文化驅動型、投資者協同型上市公司的價值范式。
關于 Anson Funds:
Anson Funds 是總部位于多倫多和達拉斯的私募另類投資公司,在支持變革性數字資產平臺領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Anson 是比特幣生態系統中的活躍機構投資者。
前瞻性陳述:
本新聞稿包含經修訂《1933 年證券法》第 27A 條及《1934 年證券交易法》第 21E 條所定義的前瞻性陳述。前瞻性陳述一般使用“相信”、“可能”、“將要”、“估計”、“繼續”、“預期”、“打算”、“期望”、“應該”、“將會”、“計劃”、“未來”、“展望”等詞語以及預測或表明未來事件或趨勢或非歷史性表述的類似陳述,但不使用這些詞語并不意味著陳述不具備前瞻性。這些前瞻性陳述包括但不限于對其他績效指標的估計和預測,以及對市場機會的預測。這些陳述基于公司管理層當前的預期以及各種假設(無論本次公告中是否明確指出),并非實際業績預測。這些前瞻性陳述僅供說明目的,不得被任何投資者作為也不得被依賴為對事實或可能性的擔保、保證、預測或確定性陳述。實際事件和情況難以預測或不可能預測,且異于假設。許多實際事件和情況超出公司可控范圍。可能導致實際結果與前瞻性陳述重大差異的重要因素包括:國內外商業、市場、金融、政治及法律條件變化。
如果任何風險實現或公司的假設被證明錯誤,實際結果可能與這些前瞻性陳述所暗示的結果存在顯著差異。可能還存在公司當前不知道的其他風險,或公司目前認為不重要的風險,這些風險也可能導致實際結果與前瞻性陳述所包含的內容存在差異。此外,前瞻性陳述反映了公司截至本聲明發布之日對未來事件和看法的當前預期、計劃和預測。本次公布內容不應被視為任何人對前述前瞻性陳述實現目標的承諾,或其設想的任何結果必定達成的任何承諾或保證。請勿過度依賴本新聞稿中的前瞻性陳述,這些陳述僅反映其公布之日的情況,且其效力受限于本文警示聲明及公司2025年5月14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的經修訂 Form 20-F 中“風險因素”章節所述內容。公司預計后續事件和發展將導致公司的評估發生變化。然而,盡管公司可能會選擇在未來某個時候更新這些前瞻性陳述,但除法律要求外,公司明確表示不承擔任何這樣做的義務。這些前瞻性陳述不應被視為公司自本通訊發布日期的任何日期對該公司的評估。因此,請勿過分依賴這些前瞻性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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